浙江省医药包装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组建原则说明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本会的宗旨和任务,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促进协会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本会章程,结合我省药包材行业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浙江医药经济的发展,浙江省医药包装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原则如下:
一、会员
基本条件:
1、企业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年生产药包材、药用胶囊500万元以上;
3、与药包材相关部门的专家教授;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二、理事
基本条件:
1、企业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年生产药包材、药用胶囊2000万元以上;
3、与药包材相关部门的专家教授;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常务理事
基本条件:
1、企业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年生产药包材及药用胶囊4000万元以上;
3、与药包材相关部门的专家教授;
4、对协会工作和行业的发展能发挥积极作用。
四、副会长
基本条件:
1、企业资产2亿元以上;
2、企业年生产药包材、药用胶囊1亿元以上;
3、企业生产的药包材及相关产品发展前景较好;
4、与药包材相关部门的专家教授;
5、对协会工作和行业的发展能作出较大贡献。
参照以上条件,本届理事会设副会长14名。常务理事 45 名。理事70名。副会长企业基本覆盖了我省药包材行业优势特色产品和药包材生产发达地区及医药、药包材重点企业。
五、会长、秘书长
会长需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有优秀的道德品质,熟悉药包材行业,热心协会工作,致力于协会的发展。为此,推荐浙江省医药包装制药机械专业分会理事长、原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党委书记、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常务理事李惠兰同志担任会长。
秘书长需有丰富的协会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热心协会工作,致力于协会的发展。为此,在协会新建过渡期中暂推荐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包材室主任、国家药典委员俞辉同志任秘书长。
浙江省医药包装行业协会筹备组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