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围绕“四化”目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杭州市局以法治监管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决策议事制度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管理系统化的“四化”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和举措,着力提升食品药品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决策议事制度化。以立法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起草了《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政府规章;制发《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案审委组成人员、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特别对罚没款物价值10万元以上(含本数)、50万元以下的案件,规定可直接提交专门案审委决定,兼顾公平和效率。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和内容。
二是执法行为标准化。在原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上位法修订和新情况发生,动态调整自由裁量基准,构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控制规范体系,实行透明执法。制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20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标准》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设定了裁量基准。
三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杭州市局从2014年起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成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外聘律师和专家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出台《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规定在作出重大疑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件前,可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进行论证,充分发挥专业“外脑”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系统目前已全部外聘律师,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40人,每年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疑难案件会商等法律事务。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制员开展新法新规、复议应诉技能等法务培训,加速知识更新,提升业务能力。
四是执法管理系统化。建立执法公示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两单”、“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加强事前公开;以执法证动态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明示管理、“亮证”执法为重点,规范事中公开;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双随机”抽查情况、食品抽检结果的及时公开,推动事后公开,倒逼执法的规范和公正。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稽查支队询问室、移动执法装备和法规处听证复议室装备建设,改善执法基础设施;整合案件管理系统等各业务执法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提升执法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