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三“实”举措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湖州市局以“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为基本出发点,立足当地实际,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谋实事,开展实地调研。前期,湖州市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到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通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等开展座谈,听取企业对药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共同谋划新形势下的药品安全质量管理对策。特别是去年年底药品流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落地后,针对审批和后续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着重听取企业的切实感受。
二是出实招,全盘有序推进。每年初湖州市局通过明确年度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重点,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效督促、指导。今年,该局主动查找不足,并注重在监管力量投入平衡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对疫苗流通环节、互联网药品交易等的监管,确保监管触角不断地向纵深延伸。通过前期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协同共管,下一阶段,该局将适时对医疗机构、疾控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求实效,强化日常监管。该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湖州市药品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着力强化监管工作。同时,不断加强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明确年度检查方案,量化年度检查目标。目前,湖州市局药品认证检查中心已初步建立一支专业检查员队伍,监管力量得到不断增强,第二季度药品GSP飞行检查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组织实施中,并力争今年全年对批发、连锁总部等开展飞行检查不少于10家,各县区局(分局)计划对零售企业、疾控部门及接种单位飞行检查不少于辖区总数的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