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借力信息化系统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
实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化,是推进科学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破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资源少的瓶颈问题,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基础。“宁波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系统”在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一、“智慧监管”业务全覆盖。秉持“科学运筹、系统规划、突出重点、服务基层、需求牵引,注重效益”的建设原则,研发的“系统”包括电脑端“宁波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平台”和移动手持终端App“食监通”。“平台”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三大业务,具备了“五预”、“五查”、企业档案、信用监管、区域监管等15个功能,监管部门实时录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每一张许可证、每一次巡查、每一次抽检、每一个不合格后处理、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约谈等“事前事中事后”信息。“食监通”则着眼于一线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以“平台”为依托,移动智能终端为载体,提供资料查询、日常巡查、现场核查、网上办公等四大功能。
二、“智慧监管”数据深挖掘。“系统”为地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提供了大量的监管数据,也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立完善档案,实施信用监管。综合集成地记录了企业基本信息、许可信息、监管痕迹、不良记录等信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并以此为基础,成功构建了我市食品生产环节的“信用监管”体系,实现了动态的信用等级评价,实施了重点突出的分类监管。二是夯实区域监管,健全监管体系。明确了每家企业所对应的基层所和监管人员,形成了监管对象与监管人员一一对应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三是实现信息互通,实现网上督查。打通了日常监管工作的“三环三层”,即行政许可环节、证后监管环节、行政执法等三环,市局层面、县级局层面、基层所层面等三层,使得监管体系进一步扁平化,解决了“信息孤岛”问题。同时,开拓了工作督查的新渠道,建立网上督查机制,为市、县、所的层层督查、考评提供了量化依据。
三、“智慧监管”显成效。经过多年的精雕细琢,“系统”功能日渐完善。国省市县四级不合格后处理实现了市、县两级统一的模版和流程,大大提高了后处理工作效率,规范了后处理工作程序;双随机体系检查实现了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促进双随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专项治理实现了从任务制定、部署到认领、整改等一系列规定动作在网上流转,切实保证了隐患整治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自2012年“系统”正式运行至今,录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2359家,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报告45585份,现场核查报告1491份,日常巡查报告13125份,发现并处置隐患2999个,其中,转立案129个,责令整改1346个,现场改正1524个,完成不合格后处理769起。“系统”有效提高了隐患治理的针对性,有力提升了食品生产监管效率。从近五年半的运行情况看,“系统”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及后处理、专项治理、双随机体系检查等很多工作已离不开“平台”,应该说“平台”具备了一定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