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重拳纵深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宁波市局纵深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该市已立案查处582起,涉案货值1161.937万元,罚款870余万元,召回产品49批次,责令停产8家,吊销经营许可证1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起。2018年1-4月期间,未在辖区各级各类媒体和网上第三方平台监测发现虚假宣传案例,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一、深入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将“保健品骗老”问题列入民生顽疾问题清单,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责成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做好整治工作。宁波市局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认真总结前几年整治中各地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薄弱环节和当前形势,判断治理“保健品骗老”问题是场持久战,认为当前面上最突出的危害仍然是非法会议营销,整治的主要难点是监管部门发现难、取证难和受“蛊惑”老年人的思想扭转难。针对这些重点难点,该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筑牢预防堤坝的基础上,主动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图在宁波地域上首先实现让欺诈与虚假宣传从“不能为”上升到“不敢为”,并为下步实现“不想为”做好准备。
二、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挤压违法空间。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会议营销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内实际,建立“一清单四制度”。“一清单”是指通过全面排查,建立会议场所电子清单,并要求落实专人管理,定期刷新维护。“四制度”分别为:一是全面建立会议营销登记制度,凡在宁波境内举办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必须事先向当地市场监管所登记;二是全面建立企业会销责任承诺制度,会议营销举办者必须在会场醒目处公示企业及营销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公开承诺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全面建立会议营销信息报送制度,凡有条件为会议营销举办者提供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在签订场地租用协议前,必须向会销举办者提交《禁止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告知书》,并提前向当地基层所报送《会销信息报送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当地基层所举报;四是全面建立会议营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所接到会销信息,要酌情安排人员到现场查验;接到非法会销举报信息,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查处;凡新上市产品和涉嫌欺诈虚假宣传的产品必须抽样送检,从严查处违法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贯彻到基层各市场监管所,大部分地方已完成制度的建立,总体将于6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并运行。
三、主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宁波市局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从社区老人中培养建立志愿者队伍的办法,让银龄志愿者成为整治的进攻性有力武器,潜伏到会议营销现场去发现、掌握证据,让违法者防不胜防,以期形成让违法分子“不敢为”的社会环境。为此,该局与市老龄办联合下发《宁波市预防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银龄志愿者队伍实施方案》,明确志愿者条件、队伍组建方法程序、义务范围、信息报送办法和激励机制,严格要求落实业务培训和志愿者身份保密制度,层层发动,在全市社区广泛动员离退休人员加入银龄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已经落实银龄志愿者380多名,争取6月底前将经过培训的银龄志愿者投放社会开展暗访作业。其中,奉化区先行先试志愿者队伍建设,在不到2个月内,依靠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接连破获2个涉案货值30万以上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典型大案,在当地社会形成强烈反响。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防共治格局。该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广场咨询、科普宣传、标语警示,组织讲师团“五进”开讲座、播放案例记录片或微电影等宣传方式,提醒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如鄞州区组织举办社区骨干培训班,高新区在各社区组织起宣传小组,让社区干部在自己的社区内开展宣传等,起到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更加系统、更加全面的宣传教育方案,如邀请专家从预防和辅助治疗角度,编制相应的食物保健指导材料,并选择老人们常看的电视台、电台和报纸专栏,进行分期播出。同时,通过深入调研,组织政府部门与企业一起开恳谈会、研讨会,引导或帮助企业找到既合法又有效的产品推介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