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查办案件获评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典型案件
7月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会场公布了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由该局查处的浙江金华搜富网络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榜上有名,为浙江省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
该案主要案情是当事人在其运营的 “中国食品产业网”上,代理发布各类网络广告。2012年4月至今,当事人制作、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驼奶制品对肺结核、糖尿病、癌症及艾滋病等具有显著的治疗功效”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金华市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并罚款5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过程曲折,亮点突出,对查办同类型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一是突出网络取证。本案为互联网违法广告,在案前排查中执法人员依托网络取证系统固定违法行为,提前存证违法网页,在案件定性上做到准确无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以篡改数据、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企图逃避处罚。执法人员通过网络数据的技术分析和隔离询问操作人员的方式,确定了当事人篡改数据的事实,完整还原当事人违法事实真相。
二是强化网络监管。近年来运用了我局最新上线的网络广告监测系统,实现违法行为的智能筛选,发掘了一批以往靠人工拣选难以发现的案源线索,切实提升了网络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能力。
三是做好教育宣传。案件查办后,金华市局主动约谈当事人,进行《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教育,规范当事人的后续经营行为。以此案件为典型案例,执法人员还对市级6家大型网络广告平台运营商开展行政指导,促进全行业学法、知法、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