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湖州、衢州迅速部署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温州市局
温州市局迅速启动应对举措,召开防控会议,下发紧急通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赴各地督查防控情况,指导全市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738人次,检查农批市场2个,农贸市场、小菜场等268个,肉品经营户1746户次,大型商超63户次,冷库105个次,全市累计监督抽检猪肉91批次,出结果的51批次全部合格。未发现染疫生猪产品或其他病死猪流入市场情况。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指导、督促温州市生猪肉品批发交易市场做好防疫消毒、加强检查检验,严格管控生猪肉品交易。因非洲猪疫情影响,该市场本地白条猪的交易量从日均600头下降到了200头。
二是把好市场准入。重点对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肉食店、肉类冷冻库、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餐饮店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猪肉“两证两章”管理。凡发现无“两证两章”的猪肉,一律予以查处。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农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机制,严格排查疫区猪肉,一旦发现立即督促下架封存,并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洞头、乐清强化区域合作,在疫情发生当天连夜开展生猪产品排查,未发现疫区猪肉。
下步,该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排查态势,严防疫区猪肉流入市场,同时开展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的监督抽检,依法严厉打击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或无合法来源、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
湖州市局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严防问题肉品流入市场,着力做好有效防控疫情工作。
一是高度关注疫情动态,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湖州市局积极主动与本地农业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发生疫情,迅速按照本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市场排查和处置工作,严防染疫猪肉等生猪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猪肉产品市场准入。湖州市局组织开展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以猪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冷库、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猪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猪肉“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等情况,对生猪产品的来源地和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对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生猪产品的,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场所产生的泔水加强管理,避免流向养猪场(户)。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及时互通相关工作信息。湖州市局加强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对非洲猪瘟疫情做到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来自疫区猪肉产品的,一律督促经营者就地封存、暂停销售,立即通报当地农业(畜牧)主管等部门采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各地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一律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不擅自对外发布。四是强化专项执法督查,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湖州市局注重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地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推动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衢州市局
衢州市局在市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召开会议布置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截至5日下午5时,全市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城乡农贸市场128家次、鲜猪肉经营户952户次。
一是统一部署,突击行动。会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对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二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严把排查关、调运关、执法关和应急关,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市场一旦发现可疑动物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规范处置。
三是联防联控,联合行动。汇同农业部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着重打击违法调运销售生猪及冷冻产品、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等可能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违法行为,全力以赴打赢“生猪保卫战”。目前,衢州市没有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