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四个强化”加强新冠疫苗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绍兴市局高度重视疫苗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问题导向、风险管控、数字赋能”的要求,进一步保障新冠疫苗安全性、追溯性、稳定性。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涉苗单位共计2029家次。
一、强化机制建设。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管理的通知》,从测温设备校验、设备标签档案、温度异常处置、停电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涉苗单位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切实提高涉苗单位质量管理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风险导向原则,以移动式临时方舱和集中接种点为重点对象,以高温期间为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新冠疫苗监督检查,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市局主要领导带队分3轮对68家次涉苗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数字赋能。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积极响应省局“三比一讲”竞赛号召,扎实推进“浙苗链”应用在疾控机构和接种点冷链数据规范上传,全市7个疾控机构、123个接种点、374个冷藏冷冻设备纳管,并于竞赛开展后第四周实现规范打卡率100%,竞赛任务完成率111.11%。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