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分局多措举筑牢节前药品安全、疫情防控“双防线”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宁波高新区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药品经营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安全检查,全力筑牢药品安全、疫情防控“双防线”。
一是加强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安全监管。分局根据2021年各类检查内容、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将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方舱式接种点、前期检查中问题较多或客流量较大的零售药店确定为节前检查重点单位,以“巡查全覆盖、重点回头看”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分局已完成重点单位现场检查1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
二是增强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巩固前期检查成果,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分局组织召开“高新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节前检查专题会”,对辖区内存在疫情防控漏洞的10余家药店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重点强调“两查”“两登”“两落实”(即进店人员查体温健康码、购药人员登记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落实营业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措施)的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规范经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抽检。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用药质量,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分局对辖区内经营呼吸道感染常用药品较多的一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同时,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管理环节进行仔细检查。此外,分局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四大类”监测药品销售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零售药店采取行政约谈、责令停业整改等处理方式,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监督网。1月以来,累计约谈零售药店11家,责令停业整改4家。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保证巡查频率,督促药店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制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