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三个全面”抓细抓实春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春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绍兴市局通过“三个全面”进一步抓细抓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管控“四大类”药品。优化“四大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模式,通过自建“药安通”应用场景与16家连锁企业703家门店,完成“四大类”693种药品自动识别,实名登记销售改造工作,实现自动上报功能。春节期间,全市累计上报“四大类”药品登记销售6.0万余条。同时越城区、上虞区根据疫情动态形势已暂停销售退热药品。
二是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春节期间日常巡查,每天向市局上报巡查日报表。春节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2872人,检查药店2013家次,发现问题9家。同时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药品流通疫情防控督查小组,春节期间每天对各区、县(市)零售药店开展督查,共督查32家药店,发现问题7家。
三是全面落实防控闭环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级发现的问题当天处置,市级及以上发现问题,自收到通知后立即核查处置,并统一收集处置整改报告,做好档案归集工作。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守小门,“四大类”药品登记销售等问题一律停业整顿,对人员体温监测,消杀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进行首次责令改正,再犯从严从重处置。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