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抓好化妆品领域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化妆品领域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绍兴市局多措并举强监管、严排查,高效推进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完成省级全年抽检任务78.5%,市级全年抽检任务100%,区级全年抽检任务89.4%。全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32起,罚没款项24.87万元。
一是加强抽样检验,提高化妆品抽样质量。利用自主研发的“绍兴市化妆品互联网监管系统”,分析历年数据,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开展定向抽检,对无批准文号和自制化妆品做到应抽尽抽。规范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及时追溯问题产品上下游企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消除源头风险,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已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省抽生产环节44批次、省抽流通环节80批次,市级抽检90批次,区抽161批次。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开展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特别是进口化妆品;检查所经营化妆品的标签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重点关注特殊用途、婴幼儿等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专业监管力量为“利剑”,开展儿童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共检查257家儿童化妆品流通经营单位,立案2件,完成32批次儿童化妆品抽检,合格率100%。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把生产第一关。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化妆品生产追溯体系,按照风险分类,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建档销账。迅速启动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逐个检查4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组织飞行检查,抽调13个化妆品检查组,对发现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逐一进行整改,做好“回头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