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局对公立医院药房药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从去年底开始,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公立医院药品仓库、门诊部药房和住院部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局重点检查市级公立医院,各县区局按辖区分布,分别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取得明显效果。
专项检查按照省政府2007年出台的《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38号令)要求,对照2014年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计生局联系下发的关于印发《舟山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基本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检查公立医院药品的进货、验收、储存、养护等关键环节,抽查了部分上游供货企业的资料,抽检了个别品种,查验了个别冷链药品的运输记录,并对药品仓库的温湿度设置、设施设备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总体发现公立医院在药品管理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仓库的设施设备配置有了明显的改观,管理更趋规范有序。但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医院在基础设施的配置、部分设备的校验、药品堆放,制度的规范完善等细节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检查组严格按规范流程,作好检查笔录,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及时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力争药品质量管控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