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获朱志泉局长批示肯定
11月27日,朱志泉局长在温州市局上报的《实施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温州用社会化监管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取得实效》上批示:制度设计很好,已取得较好成效。望进一步浓厚社会氛围,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温州自201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即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每年向社会公开报告一年来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其生产企业履行食品生产安全责任所做的工作,让食品生产企业展示在公众面前,接受社会监督考评。
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情况、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打算。2017年,该局将报告会形式增加了现场参观和专家点评环节,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点评会”,邀请县(市、区)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参加,一是通过开放企业,采取企业实地参观、媒体跟拍等形式,将企业的生产、管理等状况向群众进行展示;二是由企业代表上台对其所做工作和承担的责任进行公开陈述和承诺,由社会各界代表现场进行点评;三是对于未现场上台的企业,将其的主体责任报告进行审查,网上公示。2017年,全市已召开履职报告工作会议32场,现场点评食品产企业136家,约谈企业924家,审查公示食品生产企业法代表人(负责人)履职报告672份。各地的履职报告会都在其本地电视台进行播放,其中该市瓯海区的履职报告点评会还在市级多家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并被报送省电视台,社会反响良好。
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是全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新举措,通过定期组织企业法人面向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其落实法律责任,实施质量管理的做法,代表现场点评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将会使食品企业法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有效推进食品生产社会化监督力度,及时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提振消费者信心,确保全市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