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以“十个一”清单推动农批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销售的源头,是关系全市食品安全的关键。目前,衢州市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5家,批发摊位1765个,从业人员2227人,年交易额86.19亿元,年交易量172万吨。为抓好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衢州市局探索建立“十个一”清单为载体的市场主办方责任落实机制,以“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为目标,积极构建农批市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2017年,全市在经营环节共抽检农产品1811批,2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84%。
一、盯住重点攻难点,明晰监管目标
一是加强市场检查检测。提高对农批市场的监管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会同相关单位对衢州农商城、衢州新农都等重点农批市场开展多次专项检查。2017年对农批市场经营户立案18起,移送公安4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重点对市场主办方不按规定对进场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对溯源不能到位的经营户加大抽检的力度,以检测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开展专项调研走访。结合在检查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局对辖区农批市场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对市场经营户进行走访调研,共征集相关意见32条,发现问题线索17个,掌握了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三是研究解决重点问题。通过走访调研,结合监管经验,我局认为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市场内部管理、完善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是当前农批市场食品监管工作需要加强的重点。对此,该局成立了专班,对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化研究,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草拟了“十个一”工作清单,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二、构建载体建清单,探索长效监管
通过建立和落实“十个一”清单,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流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一是建立一支队伍。指导农批市场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职责分工。二是签订一项协议。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之间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明确一份职责。明确农批市场开办者管理职责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管理职责。四是修订一套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和问题农产品处理等制度。五是制定一则规定。制定农贸市场禁止销售食用农产品规定。六是规范一组流程。制定食用农产品检测流程和问题农产品处置流程,使定性检测和问题农产品处理有规范的操作程序。七是统一一张凭证。统一印制“一票通”销售发票,作为进货方和销售方的进销档案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八是健全一本预案。指导市场主办方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现潜在重大食品安全危害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准确、有效的作出反应。九是完善一盒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完善市场销售者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协议书等档案资料。十是推行一个方案。即指导农批市场建立食品安全积分激励方案。通过动态检查进行信用考评,考评结果在优秀经营户评选和在市场摊位招投标时进行综合运用,做到奖优罚劣。
三、压实责任严督查,推动主体自律
一是强化主体自查。市场主办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积分日常检查评定表》,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日常检查,每年对经营户检查2次以上,检查记录装订成册,检查结果列入对经营户的年度考评。发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把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领导挂联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督查考核,加强对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整治的督查和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环节、学校食堂、下游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中进行倒逼,推进“一票通”推行,从餐饮环节、流通环节倒逼农贸批发市场规范提升。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农批市场经营户和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广泛宣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2017年培训12场次,参加人员1500余人次,由市局和县(市、区)局食品监管人员授课,重点讲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溯源免责等条款,提高经营者溯源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