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抓四要点防范药品流通环节风险
今年以来,杭州市局以保障流通环节药品质量为核心,探索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药品流通监管水平逐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药品质量安全。上半年,全市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08家次,占比64%,检查连锁总部37家,占比58.7%,检查药店1480家,占比37%,检查医疗机构1381,占比31.8%。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957人次,立案调查35家,收回GSP证书5张。
一是抓“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自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市局制定了“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等。全市共检查小药店1480家,立案10家;检查小诊所1311家,立案16家,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
二是抓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约束。市局对飞行检查信息进行了公开,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推进了企业药品追溯和自查自纠制度落实,接受国家局对杭州药品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没有出现大的严重缺陷项目。
三是抓审计检查,开展质量审计招标。加大质量安全审计工作力度,把质量审计作为常态化的监管手段,进一步强化审计检查。上半年市级本级组织审计检查2批次,共检查14家药品经营企业,全市审计飞行检查企业223家次,占全年应完成飞检数的52.7%。
四是抓机制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最多跑一次改革若干意见》精神和“八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结合杭州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最多跑一次”有关政策把握原则》,进一步细化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流程和标准。围绕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等行政审批事项,主动研究,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内容、方法、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确保内容完整,措施完善、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现了所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