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三步走”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整治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及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巩固前阶段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切实提高绍兴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绍兴市局根据省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自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及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药店诊所等经营单位2021家,立案查处29起,罚没款29.01万元,收回GSP证书4家。
一是宣传发动多角度。该局借助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舆论引导,畅通投诉举报通道,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依托“四个平台”在日常巡查中做好摸排部署的同时,组织辖区内的药店诊所及批发企业召开专题动员会,对照整治重点和目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整治检查全方位。在前期摸排明确整治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该局对外积极联合卫计部门,对内市、县、所三级联动,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次行动。重点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特别关注生物制品等冷链储存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高风险产品。行动以来,全市已对18家药品批发企业、1065家零售药店、938家诊所开展检查。累计立案查处24家药店、5家医疗机构,罚没款29.01万元,收回GSP证书4家。
三是督查整改回头看。为确保专项整治不流于形式,走过场,该局适时组织业务骨干对各地前期开展的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共检查零售药店14家,诊所6家,发现问题56个,现场移交5条案源线索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对暗访检查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下发督办函,要求辖区监管部门立即进行全面整改,消除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安全风险隐患。此外,还将暗访检查情况在该局外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已曝光4家问题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