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局提前完成全年药品生产检查任务
今年年初,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2018年湖州市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市县二级采取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在12月底前完成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近期,湖州市局根据全省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会的精神,加快进程,抓紧进度,目前已提前完成全年检查任务。
一是全面完成巡查任务。根据要求,县区局对辖区里的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不少于1次的日常检查;加强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的巡查,确保企业按要求处于停产状态。目前,湖州市各县区局自行组织开展24家次,其中无菌制剂企业3家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7家次,饮片企业6家次,原料药企业4家次,药用辅料企业4家次。
二是全面完成飞检任务。今年,湖州市局成立了认证检查中心,强化了对高风险企业、发生投诉举报企业的飞检力度。截止目前,认证检查中心抽调全市检查员力量,精心准备检查方案,完成了7家企业的飞行检查任务。其中,高风险企业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3家,原料企业2家。同时,结合飞检实现了新增市级检查员的传帮带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监管任务。近期,湖州市局根据上半年梳理排查的风险隐患,提前排好计划,加快了检查进度,并对各县市局日常监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湖州市局注册与安全监管处统筹调配力量开展各类检查33家次,其中对高风险、原辅料药生产企业开展6家次系统性检查,开展中药饮片企业专项检查7家次,医用氧企业2家次,医院制剂2家次,许可备案现场核查16家次,提前完成了市级监管检查任务。
接下来,湖州市局将认真梳理检查报告,全面分析全市药企的风险隐患,抓紧督促企业对缺陷条款的整改落实。同时,根据《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江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严防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和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