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砷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
日前,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ACAS)得到反馈信息,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保化所在参加的“ACAS-PT684 化妆品中铅、砷的测定能力验证”中,取得满意结果。本次乳液样品,不含砷,砷的指定值为<0.17mg/kg(来源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第四章1.4第二法的检出限),省食药检院上报结果为“未检出”,且上报检出限在指定范围内,证明了省食药检院在化妆品砷的检测中不存在粗大误差,化妆品检测技术过硬。
此次能力验证测定的是化妆品中的砷,属于化妆品中的限用物质,过量使用会导致皮肤不良反应。此实验操作及样品基质复杂,干扰条件较多,但检验人员深入研究,加班加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检测。通过本次能力验证,使实验室加强了对检测方法的了解和应用,提高了省食药检院对于化妆品中重金属检测的能力和水平。(保化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