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局着力“三个强化”推进认证检查工作见成效
近日,湖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讨论通过了2018年度新增药品认证检查员人员名单。至此,湖州市局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检查成效”三项举措,顺利完成认证检查中心的谋局开篇、有序运行、深化推进三个阶段任务,检查员队伍建设、中心机制完善、检查工作成效三个任务得到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一数二率”检查员队伍目标初步实现。经深入调研,湖州市局率先提出“全市建设百人检查员队伍”和“县区建成监管单位数15%、5%比例生产流通检查员队伍”的“一个绝对数、两个比率”的量化目标,在经各单位申请、市认证中心审核基础上,市药品认证检查中心联合业务处室,大力开展三期药械化检查员培训和新检查员复训,通过见习检查及考核后,目前在库检查员从年初65人上升到106人,各县区均达到两个比率检查员队伍建设目标,“一数两率”的检查员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认证检查机制建设一步深化完善。湖州市局对照《浙江省药品检查机构能力评估手册》标准,制定《湖州市药品认证检查员管理暂行规定》,为认证检查工作明确方向、提供制度保障;制定认证检查工作程序、操作规程20余项。制定检查员调派机制,对每年的调派工作量,按照监管单位进行合理分配;制定优秀检查员考核办法,通过业务培训、调派出勤、工作作风、业务能力以及加分项(对“发现违规、培训授课、投稿、检查工作量、评比先进”等6种情况进行加分)的“4+1”模式,明确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检查工作质量有效提升,争当优秀检查员的氛围日渐浓厚。
三是强化结果处置,专业化检查成效逐步显现。湖州市局所属市认证中心2018年全年共完成飞行检查45家次(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7家;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2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1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2家),组织实施了医疗器械全项目检查5家(一类备案),药品批发企业许可检查1家。共计派出51个检查组,完成306个检查工作日。累计发现问题缺陷367个,责令整改37家,建议停业整顿3家,移送稽查查处5家,收回GSP证书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类备案不予通过4家。有效震慑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成效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