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局多措并举加强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特殊药品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衢州市局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一、药剑出鞘,规范含新精神活性物质等特殊药品监管。以省局《关于印发<2019年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为契机,衢州市局制发了《2019年药品流通领域“一规三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特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芬太尼药品、氧化亚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检查。
二、部门联合,强化特殊药品流通和化学实验室管理。联合市公安局实地抽查生产、经营、使用麻精药品的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化学实验室,排查掌握企业对麻精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执行相关安全管控制度和存在的流弊风险。
三、强化督查,深入推进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下发《2019年衢州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明确专人负责省局特药监管系统“一周一登录”,相关企业现场监管“一季一巡查”。衢州市局定期检查省局特药监管系统登录使用及流通领域相关企业的检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特殊药品经营风险防控工作。
今年来,衢州市局不断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特殊药品风险防控,配合省局注销1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严控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经营、使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