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局持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疫苗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拱墅区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辖区新冠病毒疫苗储运接种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科室队所工作职责,以区局现有的省市级药品检查员为骨干组建专项检查队伍。局主要领导带队率先开展现场检查。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同区卫健、疾控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摸清疫苗接种点底数,及时掌握新增临时接种点、区疾控配送的新冠病毒疫苗来源数量等信息,依法开展AEFI监测、报告。
三是强化现场检查。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从疫苗采购配送、收货验收、储存运输、不合格疫苗管理、应急管理处置等方面,对区疾控中心和各接种点的疫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根据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近期接种情况,对各接种点进行每周定期巡查。
四是强化闭环管理。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疾控中心和接种点29家次,疫苗质量管理总体规范,未发现疫苗来源和冷链设备、记录不符合规定等可能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严重问题。对个别记录不完善的规范问题,已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