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质检院召开质检体系年度管理评审会议
3月17日上午,为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丽水市质检院召开了2020年度质检体系管理评审会议。本次评审聚焦三大战略方向,基于数据分析对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输入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评议,深入挖掘潜在的风险和机遇,最终形成4项改进决议,力促机构综合能力再提升。
一是聚焦质量目标的实现。2020年全院检验报告零差错;报告及时率99.7%;客户满意度100%、投诉处理率为100%;设备溯源率100%。各项指标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评审过程中对上述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全面性进行质询评议,认为统计科学、严谨,结论有效,并且基于已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形成提高时效拉高标杆的决议。
二是聚焦业务发展的需求。一方面紧跟市场需求,不断开拓业务范围。2020年全院资质认定新增209个参数的检测项目,1179个参数通过实验室认可复评和扩项评审;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统筹推进业务改革和体系运行。2020年共实施1次内部审核、接受6次外部评审,进行内外部质量控制活动43次,对108人次开展监督/监控,采用内外培训结合的方式全年培训540人次,对各项质量活动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开展整改和延伸排查,形成闭环管控,并且采用数理统计对近3年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归类分析,理清日常工作监控重点。
三是聚焦监管部门的要求。2020年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目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版)及时修订体系文件,提升工作的规范性、适宜性,促进检验检测工作满足各项监管要求;2020年年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国药典》2020年版相继颁布实施,CNAS-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也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评审上述新办法、新标准、新准则的要求,2021年将对体系文件涉及部分进行及时修订。
通过梳理各业务部门年度管理输入资料,汇总近3年数据并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分析发展趋势,形成的管评决议不仅融合了客户需求、机构发展需求、行业规范要求,有效提升了机构自驱力,而且指导性强,能充分发挥体系的引领作用,促进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化、业务管理规范化,为机构发展赋能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