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局三举措落实平安药品创建示范药店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精神,构筑药品“大平安”格局,舟山市局全面开展“平安药品创建示范药店”建设工作,打造基层零售药店建设样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用药服务。
一是及早规划,优中选精。拟定并下发实施细则,发动符合条件的优质药店积极参与今年10家“平安药品创建示范药店”的评选。要求参评药店2022年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A且已建成三星以上民生药事服务站,并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药事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护航亚运等平安建设工作中服务大局、成效明显。按照省局文件的建设指导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建设工作,并做好调查排摸、情况梳理等前期工作。
二是检查指导,规范服务。各基层分局对参评药店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及药品购销、质量管理、现场存储情况等择优确定建设对象。督促参评药店加强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持续规范经营,努力打造优质零售药店建设样板。
三是阶段推进,督查整改。督促各基层分局6月底前完成 “平安药品创建示范药店”的选树推荐工作,并在9月中旬前完成现场检查和制度规范。市局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