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 年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
53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 号)精神,根据《关于三级联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17〕5 号)、《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76 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234 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 2018 年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在全省规模以下企业中遴选12000家“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在全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遴选240家“隐形冠军” 入库培育企业,确定20家左右在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企业,确定100家左右“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 引导并推动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聚焦“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 创新型”发展方向,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并推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以打造“隐形冠军”为目标,做国内外细分市场的领导者。
二、培育认定条件
(一)“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入库条件
1. 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规模以下企业。
2. 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
3. 聚焦“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具有以下某一方面的特点: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能力,或较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产品质量稳定,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规范的生产管理体系;注重特色生产和经营,具有特色化的产品、技术、工艺、配方等;注重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某一方面有创新投入。
(二)“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
1、在省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范畴,年营业收入在3 亿元以下。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2、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中的企业,《中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 11 类产业发展重点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的重点产业的企业优先入库培育。
3.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或是与大 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印证材料。
4. 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开展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 企业内部建立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5. 注重特色化生产和经营,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有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
6.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领域或环节实施创新 ,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三)“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符合“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条件的同时,应达到以下指标中至少 2 项以上:
1. 专注生产指标:实施专一化发展战略,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列,或是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 接配套,并成为主要供应商。主要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7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2. 精品制造指标:产品品质在业内得到公认,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 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是产品追溯体系。通过“浙江制造”认证,被评为浙江 制造精品、浙江名牌产品、省管理创新奖、省管理创新示范企 业或是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优先确认。
3. 特色发展指标: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牵头制订团体标准;企业获得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技术、软件著作产权数量,或是经权威部门认定的专有技术数量, 在同行业企业中领先。企业具有省级首台套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优先确认。
4. 持续创新指标:最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3%)、新产品产值率(原则上≥40%)在同行业中排列前茅。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创新型企业,或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优先确认。
(四)“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
2. 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在 1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比重年均 3%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依靠创新逐年增长。
3. 企业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已建立和实施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发展潜力大。
4.企业取得的创新经验或成果具有行业先进性和推广价值。
5. 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质量监督部门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统计、科技、工商等部门对辖区中小微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总体情况,根据培育标准和年度目标任务(附件1),筛选确定各类培育对象。各地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小升规” 培育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应作为“专精特新”入库培育的重点对象。
(二)提高质量,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由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在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www.zjidb.com) 分批次统一登录入库,组织指导“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填写《浙江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信息表》,确保录入数据质量。
各地要做好上一年度“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年度数据信息填报工作。
(三)好中选优,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申报,由企业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96871.com.cn/) 自愿申请填报,经县(市、区)、市两级经信部门负责审核后, 于 5 月 30 日前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其中“隐形冠军”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的申报还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市统一汇总上报。各市推荐申报“隐形冠军”企业不超过 5 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按入库任务数的 120%推荐,推荐“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培育对象不超过 15 家;省级有关
协会每家协会推荐“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3 家,推荐“隐形冠
军”企业 1 家。在同等条件下,往年已入库培育的企业可优先推荐。
(四)定期跟踪,做好培育服务工作。各地要将各类入库培
育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制定年度培育计划和服务工作举措,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开展定期走访跟踪,在财政、税收、融资、入园、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重点做好政策、技术、人才、融资、管理提升、信息化、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培育对象的“一对一”公益性诊断和辅导服务由各市在 6 月开始负责组织落实,可在省经信委推荐的服务机构(附件 2)或当地服务机构中选择,要求在 9 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企业申报和诊断推荐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市工 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市要逐级分解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完善 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机制,市、县(市、 区、功能区)、乡镇(街道、园区)层层抓好落实,注重上下联 动和工作协同,做到工作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培育 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动态管理。“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隐形冠军”
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由各市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不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不再纳入培育库管理。“隐形冠军” 企业有效期 3 年, 到期后组织相关协会和专家开展评估,省经信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重新予以确认,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征求有关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意见后,取消“隐形冠军”企业称号。
(三)加强考核督查。建立“专精特新”推进工作进展情 况“一季一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专项督查,对培育库建设和入库企业培育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联系人: 省经信委创业创新处应红英, 联系电话: 0571-87059133;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数据录入技术咨询:省工业和信息 化研究院邓懿萱,联系电话:0571-88223738;
“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申报联系人: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施莹,联系电话:0571-85360079;
“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在线 申报技术咨询: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陈理闩,联系电话: 0571-87758256 , QQ/ 微 信 : 10425012 , 电 子 邮 箱 :
附件:1
2018 年各市“专精特新”入库和“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说明:各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请按入库任务数的 120%推荐,请省级有关协会每家协
会推荐“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3 家。
附件 :2
公益性诊断和辅导推荐服务机构名单
|
设区市 |
“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数 (家) |
“隐形冠军”企业入库培育数(家) |
|||||
|
到 2020 年入库培育数 |
已入库数 |
2018 年 入库目标数 |
到 2020 年入库培育数 |
已入库 |
2018 年 入库任务数 |
||
|
2016 年 |
2017 年 |
||||||
|
杭州 |
7500 |
2140 |
1800 |
150 |
40 |
39 |
25 |
|
宁波 |
7500 |
2054 |
1850 |
150 |
9 |
11 |
42 |
|
温州 |
7500 |
2535 |
1700 |
150 |
6 |
52 |
32 |
|
湖州 |
3000 |
800 |
750 |
60 |
10 |
25 |
9 |
|
嘉兴 |
5500 |
1677 |
1300 |
110 |
16 |
24 |
25 |
|
绍兴 |
5500 |
1516 |
1360 |
110 |
5 |
19 |
29 |
|
金华 |
5500 |
1547 |
1350 |
100 |
5 |
38 |
20 |
|
衢州 |
900 |
240 |
230 |
21 |
9 |
13 |
3 |
|
舟山 |
700 |
160 |
160 |
18 |
1 |
4 |
5 |
|
台州 |
5500 |
1693 |
1290 |
110 |
5 |
24 |
27 |
|
丽水 |
900 |
281 |
210 |
21 |
4 |
11 |
3 |
|
省级有关协会 |
|
|
|
|
|
|
20 |
|
合计 |
50000 |
14643 |
12000 |
1000 |
110 |
260 |
240 |
|
设区市 |
“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数 (家) |
“隐形冠军”企业入库培育数(家) |
|||||
|
到 2020 年入库培育数 |
已入库数 |
2018 年 入库目标数 |
到 2020 年入库培育数 |
已入库 |
2018 年 入库任务数 |
||
|
2016 年 |
2017 年 |
||||||
|
杭州 |
7500 |
2140 |
1800 |
150 |
40 |
39 |
25 |
|
宁波 |
7500 |
2054 |
1850 |
150 |
9 |
11 |
42 |
|
温州 |
7500 |
2535 |
1700 |
150 |
6 |
52 |
32 |
|
湖州 |
3000 |
800 |
750 |
60 |
10 |
25 |
9 |
|
嘉兴 |
5500 |
1677 |
1300 |
110 |
16 |
24 |
25 |
|
绍兴 |
5500 |
1516 |
1360 |
110 |
5 |
19 |
29 |
|
金华 |
5500 |
1547 |
1350 |
100 |
5 |
38 |
20 |
|
衢州 |
900 |
240 |
230 |
21 |
9 |
13 |
3 |
|
舟山 |
700 |
160 |
160 |
18 |
1 |
4 |
5 |
|
台州 |
5500 |
1693 |
1290 |
110 |
5 |
24 |
27 |
|
丽水 |
900 |
281 |
210 |
21 |
4 |
11 |
3 |
|
省级有关协会 |
|
|
|
|
|
|
20 |
|
合计 |
50000 |
14643 |
12000 |
1000 |
110 |
260 |
240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