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库选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6〕9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招标工作(承储周期为2020年-2022年),经专家论证、部门联席会议讨论,本项目前期已组织了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程序,但仍有部分品种医药的生产能力储备承储单位未产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库选定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活动。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联 系 人:消费品处 麻湘萍;联系电话:0571-87058224。
附件: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库选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