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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 省药包协会
  • 浏览量:16
  • 发布时间: 2024-12-23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指引》将进一步规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增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提升经营者对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预期。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事先预判性审查,目的是通过评估集中可能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带来的改变,预防和制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指引》所称的横向经营者集中,是指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存在横向关系,即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为同一相关市场上的实际或潜在竞争者的经营者集中。《指引》第十一条表示,如果有证据表明,经营者实施集中的主要目的是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机构倾向认为该项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除非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项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方面,《指引》第二十二条认为,对于集中各方合计市场份额在25%至50%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将予以重点关注。其中,对于集中各方合计市场份额在35%至50%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倾向认为集中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据介绍,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已审查三千多起涉及横向经营者集中的案件,约占总案件量一半,积累了丰富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经验。制定《指引》,有助于健全我国反垄断规则制度、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提供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能够提高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统一性、规范化和透明度,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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