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届腐败:学术会成招商会
【国际医药资源网,http://www.pharmsources.cn/】各类大小学术会成为药企会议费大增的客观因素,中新药业2012年4.7亿元推展订销会议费的出现,即很好地说明了问题。而其高企的会议费中,究竟哪些是合理部分,哪些则包含有不合规的成分?
以学术会的方式做药品推广,这是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等跨国药企引入中国的国际通行做法。为了在华推广这一做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前任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温晓春一直在华力推《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依照这一准则,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不允许向医疗机构或医疗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但用于科研和教育目的的赞助,例如赞助学术研讨会或者类似出版学术着作等除外。当然,这一例外也是有前置条件的,即必须满足“真正用于科研、教学目的”;“不以接受赞助方购买、处方或者推销任何药品为条件”;“与接受赞助方的专业领域相符合,并已向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提交了书面的报告”;“数量或金额合理,符合实际需要”等诸多条件。但实际运作的情况是,前置条件往往没有被提高到应有的重视程度。
以前述上海某心脏病学年会为例,其学术会的资料和场地就被以近乎“公开叫卖”的方式,刊登和发布药品推销广告。而光这一点,即有违“不以接受赞助方购买、处方或者推销任何药品为条件”这一前置条件。
记者拿到的这一学术会议的招商手册显示,这一全国性的学术会已俨然变身为一场商业活动的“招商会”。首先,在学术会议主会之外,另安排了20多场赞助企业的主讲产品的卫星会。
“学术会议从出发点来说,有其合理的一面,旨在促进科研成果的转换。但一些会议,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药物自主定价,把价格给抬高了,把一些商业性的支出包到了学术里面去了。有些根本不做研究,不做病例,照样以学术的形式走账,性质就更加恶劣。另外,办奢侈的学术会、把不该进入医保的药搞进医保都有待反思,那么大的利润空间去哪了,这会造成社会新的不公。”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专家最后如是指出。
在其看来,中国既要鼓励医学学术会的发展,又必须防止“意见领袖、临床医生、学术刊物形成利益链,且这一利益链搭建的庞大势力甚至足以影响政策走向”的情况发生。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将药企的流通环节透明化,方能消弭腐败交易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