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药化监管司贺丹英副司长调研我省化妆品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食药总局药化监管司贺丹英副司长到义乌市调研化妆品监管工作。省局保化处、金华市局、义乌市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贺丹英副司长走访了义乌市蝶妃化妆品有限公司,参观了该企业生产车间、产品展示中心,详细了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生产销售情况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实地查看了义乌国际商贸城化妆品经营专区,与美时化妆品、七色鸟美妆、玛莎彩妆等品牌商户交流化妆品管理措施,了解市场总体管理和销售情况;还与省、市、县三级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
贺丹英副司长高度评价了浙江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创新经验和显著成效。她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化妆品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扎实有效,并勇于探索创新,对全国的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浙江经验”。她强调,化妆品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在目前的形势下,要把握两点:一是“许可证”不应成为“保护伞”。要拓宽思路,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避免实施保姆式监管,切实让企业承担起主体责任。二是尽管法律法规滞后,但不能退却和放松监管。监管职责所在,需积极应对,采取树立示范标杆、推广先进经验等做法来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