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全力提升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浙江省旅游局出台《浙江省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7—2020)》(以下简称《规划》),以全力提升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规划》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国家总局关于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的要求和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要求,明确要以实施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为载体,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旅游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为浙江实现“两个一百年”和“‘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规划》从大处着眼,明确了“四个全面提升”的主要目标。即一是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求A级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均亮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单位应达到总数的70%以上。二是全面提升旅游团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旅游团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100%达到B级以上、100%实施“阳光厨房”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星级以上饭店食品安全等级应达到B级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食品安全等级应达到A级、100%实施“阳光厨房”。三是全面提升“重点旅游餐饮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精准对接拟培育“十大重点和十大特色”板块、投资超50亿等重点旅游区餐饮服务建设项目,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餐饮单位流程布局、设施配备、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四是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以创建“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为载体,创建300家“旅游餐饮消费示范店”,通过引领示范,全面提升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规划》从细处着手,细化了“四步走”的阶段目标。《规划》结合实际,分别对2017、2018、2019、2020年的A级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旅游团队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星级酒店实施“阳光厨房”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建“旅游餐饮消费示范店”等工作的进展要求作出细致明确的规定,体现了“蹄疾而步稳”的原则。
《规划》从实处着力,提出了落实“三个方面责任”的主要任务。对于企业主体,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和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旅行社承担组织旅游团队餐饮安全的主体责任。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切实落实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和旅行社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旅游餐饮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力度,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旅游安全培训内容。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旅游景区和旅游团队定点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旅游景区和旅游团队定点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建立旅游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借助智慧监管等手段依法监管。
《规划》还从要处着重,强调了四项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经费保障,切实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财政、税费和用地等政策措施,对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力倾斜;严格考核评估,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强化激励功能,加大《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和放心旅游餐饮店的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发挥激励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