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圆满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近期,省局根据国家总局关于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要求,圆满完成我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并对有关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为切实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省局派出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加标考核等方式,对17家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省局分管副局长率队对省局直属检验机构及宁波、温州、绍兴、丽水等9家检验机构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承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基本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抽检活动,现场检查时进行加标考核的,其考核结果均为符合要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有关人员及设施设备、检验及检验记录、标准品管理、检验质量控制及能力验证、样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检验机构如期整改到位。同时,根据省局印发有关检查工作文件,全省11个地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及承担本辖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开展了检查,共计检查59家。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检验机构检验体系水平情况,促进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的提升,为各机构更好地服务监管、发挥技术支撑打下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