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推进食品经营“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
根据国家总局食品经营许可修订工作总体部署和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省局推进食品经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行“证照联办”机制。制订了《推进餐饮服务许可“证照联办”行动计划》,印发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7﹞7号)要求,推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照联办”和容缺受理机制,精简申请材料和表单,优化审批和核查流程,加快推进了商事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视情容缺、提前指导、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运行。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和材料。对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标准化梳理统一,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精简了审批材料,缩减了办理时限,统一了审批事项。通过梳理统一,精简了新办申请4项材料,允许3项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食品经营新办申请表单从原来的17页缩减至7页,将原来的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对依法必须现场核查的餐饮服务许可承诺18个工作日内办结,依法无需现场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优化了许可申请系统填写功能,最大程度减少手动填写,许可机关能通过信息共享、内外部获取、网络核验等方式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或信息。
三是分类管理,固化成果。按照分类管控的原则,增加风险管控内容实行差别化管理,适当提高较高风险餐饮单位的准入门槛,降低较低风险餐饮单位的许可标准,删除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的审批条件。明确分类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原则,明确无需现场核查和仅需部分现场核查的情形,可以同步操作的许可事项同步进行,以及申请高风险项目减免低风险项目核查的情形,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及群众满意度。将“阳光厨房”、“色标”管理等工作经验成果纳入许可文件进行固化,将提前谋划的信息化监管、第三方风险管控等创新项目引入许可文件中,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关联度。目前,已完成《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