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报2017年度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 示范工程考核结果
2017年,省局按照“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统一要求,部署实施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以“531”工作法为监管利器,通过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打造百条示范街、千家示范商场和万家示范经营单位。
2017年11-12月,按照《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在各市分别对辖区各县(市、区)示范工程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省局在各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了综合评估。从评估情况分析,各地对2017年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工作扎实,通过广泛的整治规范、宣传培训,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全省化妆品经营领域的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取得了阶段2017年创建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过量化评价,得分排名前四位列为A级的是台州市、金华市、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局和衢州市局并列第四),其余市局为B级。
“百千万”创建工作将持续5年,2018年省局将继续以“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各项监管责任和经营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常态化的消费者教育,形成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省化妆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