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
新闻动态
时事要闻经济要闻行业要闻通知公告领导讲话图片新闻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会员动态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社团法规
知识园地
学术交流包装技术药用辅料健康养生
协会活动
协会会议协会培训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会员天地
会员名录专家委员
党建清廉
党建活动清廉建设
协会相册
联系我们

为谋取非法利益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原料药获刑

  • 省药包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8-05-18
 来源: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杨某、彭某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用于生产治疗肺癌药品的某种原料药,违反药品管理规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两名被告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活动。

    被告人杨某系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彭某系江苏某生物医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股东、总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经查明,2015年5月起,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买用于治疗肺癌的某种原料药后,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以每克人民币4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他人。2016年,杨某通过网络结识被告人彭某,并提出向彭某购买该种原料药后再行销售。此后,彭某经自行研发后,在未经国家批准的情况下,生产出原料药,并与杨某约定以每千克3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后杨某从彭某处购买了160克,并加价转售。2017年7月,公安机关接举报在张家港查获彭某发给杨某及杨某客户的4件快递,4件快递内的原料药重量达2.9千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查获的原料药均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销售原料药需经批准的情况下,仍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销售金额达20万余元,情节严重;被告人彭某在明知本人和公司没有生产、销售原料药资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自行生产原料药,并销售给被告人杨某,销售金额达9万余元。两人的行为分别构成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杨某、彭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庭前还缴纳了罚金,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鉴于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对二人适用缓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首页|
关于协会|
新闻动态|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知识园地|
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会员天地|
党建清廉|
协会相册|
联系我们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小程序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公众号

Tel:0571-86468953
Email:zjyybz@126.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2号楼107室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102911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