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联合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制定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决策部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制定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练歌调查和回访,专业标准领域技术支撑以及交流学习等衔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
信息来源: 浙江省药品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