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动员会
11月26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要求,加强浙江省疫苗生产企业监管,省局召开了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动员会,正式启动向浙江省在产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工作。参加动员会的有杭州和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派驻检查员、疫苗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药监局副局长陈魁主持动员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润龙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毛子安首先代表浙江省疫苗生产企业作了表态发言,郑重承诺支持药品监管部门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积极配合驻厂检查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严格依法组织疫苗生产,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疫苗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夏佳音代表驻厂检查员表示驻厂检查员们将在省局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学习,迅速提升疫苗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一道,尽彼此最大的努力,为人民守好疫苗药品的安全底线。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坚决不拿企业一分钱,不吃企业一顿饭,不占企业一分利。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郑菊香主任对驻厂检查员的培训、指导、定期交流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徐润龙局长充分肯定了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的重要意义,认为这项工作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使命。一是中央寄予厚望,是中央向老百姓作出的一项庄严承诺,也是一项法律责任,是我们必须落实好的一项政治任务。二是人民充满期待,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监督企业规范生产,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是事关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是拯救生命、造福百姓的崇高事业。三是企业得到监督,派驻检查员工作,是给工人、给企业负责人传导一种压力,而这种压力会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企业加强自律的重要因素,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从而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四是检查员得到锻炼,派驻检查工作,为检查员开阔眼界和提升能力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检查员快速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检查能力。
徐润龙局长指出,做好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工作是监管部门、疫苗企业和检查员共同的责任。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都要重视这项工作,从各自职责出发,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杭州市局、宁波市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派驻检查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助省局做好疫苗企业监管工作。疫苗生产企业要以求共赢的理念,配合做好驻厂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尊重检查员、配合检查员、协助检查员、支持检查员,为检查员有效开展监督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检查员依据职责提出的检查要求要认真落实、积极配合。派驻检查员要肩负起探路者的使命,立足岗位本职,勤学习、严监管、强沟通、守纪律,要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牢记自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既要监督,也要服务,更要清廉,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最后,徐润龙局长希望大家围绕《疫苗管理法》提出的“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这一目标,构筑命运共同体,为这一崇高使命作出努力和贡献。
信息来源: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