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药监论坛”专题宣贯档案法
为切实抓好档案法学习宣传工作,11月12日下午,省局举办“药监论坛”,邀请浙江省档案馆副馆长胡元潮同志作《增强档案法治意识 履行档案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专题讲座。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检查中心全体同志,其他在杭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档案工作相关同志参加论坛。论坛由省局副局长苏志良主持。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档案法》进行了修订,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28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档案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将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档案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
胡元潮副馆长用精炼的语言、详实的案例,围绕档案的历史渊源、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修订的主要内容、档案工作的主体责任等方面,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为大家作了一堂精彩生动、内容丰富、实用管用的专题辅导,并希望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档案法、增进档案认同、参与档案工作事务、发挥档案价值作用,推动档案工作不断前进。
信息来源:办公室、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