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9月24日,全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在杭州举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研究会副会长丁祖年作“学深悟透习近平法制思想”专题讲座。讲座由省药监局陈魁副局长主持,全省药品法制工作干部共12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丁祖年首先介绍了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由此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地位和意义进行了阐释。其次,对习近平法制思想的基本框架和方法论特征、基本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解析,重点对法制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进行重点阐述,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里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次习近平法制思想专题讲座,让在场的法制工作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整体、全面、系统的认识,有利于在工作中自觉把法治思想贯彻到药品监管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践行,在实践中深化。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