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2021年度国家药监局在浙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会议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2月22日,省局召开2021年度国家药监局在浙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省局药品安全总监董耿出席。
董耿指出,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局根据国家局2022年1月刚刚印发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及时修订了“国家药监局在浙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走在全国前列。他强调,要充分运用好年度考核结果和成果,高标准谋划和推进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各项工作。主要是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重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省局紧紧把握年度考核服从于、服务于国家局5年一次的评估工作原则,所有项目和指标设置紧扣国家局年度考核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把年度考核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就是为迎接国家局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联动业务处室帮扶提高。通过梳理总结年度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各重点实验室要积极加强与省局各业务处室对接联络,争取发挥业务处室的专业化职能优势,特别是在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帮助各重点实验室有所建树。三是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重点实验室要在完成既定《建设方案》基础上,积极融入省委省政府和省局重点工作,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要工作中发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会上,各重点实验室主任分别汇报了2021年度实验室运行建设情况,规财处通报了各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工作考核情况。
信息来源:规划财务与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