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关于开展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省建设标准强省、质量强省的要求以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九条“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和《浙江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凸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浙江制造”、“品字标”工作,有力推动我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品字标、浙江制造的制修订;
3、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影响力;
4、积极推动标准的实施,对产业发展和标准推广作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1、了解掌握药事法规和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热衷于标准化工作;
2、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品字标、浙江制造的制修订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3、在参加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力;
4、熟悉药包材、药用辅料相关标准,业务技术能力强、素质高、口碑好。
二、推荐与申报
(一)申报办法与程序
1、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荐填报,同时协会秘书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评;
2、参评单位需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推荐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5月10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zjyybz@126.com);
3、届时协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入围名单;
4、通过协会官网www.zjppa.org及微信订阅号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评选出的先进将进行通报并予以表彰。
(二)申报须知
1、申报主体须为浙江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炜敏 13777913035 金徐磊 13456794990
电话/传真:0571-86468953 电子邮箱:zjyybz@126.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内2-107
附件:
1、2020年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2020年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浙江省医药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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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