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公示滴眼剂用塑料瓶滴出量测定法标准
10月29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滴眼剂用塑料瓶滴出量测定法标准草案。公示期为3个月。

国家药典委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及时到其官网(https://www.chp.org.cn)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去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去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国家药典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陈蕾
电话:010-6707956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