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扎实推进“四个平台”建设工作
全省“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启动后,省局积极主动研究和部署该项工作,按照省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业务指导,扎实稳妥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省系统基层建设工作。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作为省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将“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平安食品药品”创建和省政府对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有力、有效地推动“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完成省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以督查、调研为契机,多次对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去年以来,朱志泉局长、陈书来副局长先后到11个市、28个县(市、区)进行调研,走访50余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对“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相关意见建议。今年3月,结合“3.15”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9名局领导分组带队对11个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三是加强指导推进。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以食安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8号),要求乡镇食安办要充实专(兼)职人员力量,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平台”牵头职能,并将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食安办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市县“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指导市县制定出台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除已出台“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还有一些市、县(市、区)也正在起草指导意见。
到7月初,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市场监管平台”,30%以上的县(市、区)所辖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平台”已有效运转。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地,或以两办名义,或以食安办、编办、市场监管局三家,或编办、市场监管局两家联合出台“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在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同时,创造条件和鼓励人员力量下沉,力量下沉率达52%,较“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前提高近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