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布置生化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
近日,省局转发了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生化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35号),要求各地根据国家总局通知精神,开展生化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
一是要求结合今年上半年开展的生化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对前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组织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前次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所有检查工作要在12月28日之前完成,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是要求结合近年来生化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GMP要求的,上报省局收回GMP证书。对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的,一律召回相关产品。
三是要求将上半年生化药品专项检查报告报送省局;在“回头看”专项检查中,要求检查一起报送一起,省局汇总后通过《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国家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