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
新闻动态
时事要闻经济要闻行业要闻通知公告领导讲话图片新闻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会员动态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社团法规
知识园地
学术交流包装技术药用辅料健康养生
协会活动
协会会议协会培训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会员天地
会员名录专家委员
党建清廉
党建活动清廉建设
协会相册
联系我们

这些类型的保健食品不能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常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表述

  • 省药包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8-10-10

防癌?

排毒?

治疗高血压?


  这些都是保健食品宣传中十分常见的宣传用语。不过,以后,这样的词汇就不能再出现在保健食品宣传销售中了。

  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整理归纳出目前市场上针对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食品功能的常见虚假宣传表述,并与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进行了明显对比,便于消费者理解确认。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别提示如下: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

(备注:虚假宣传表述不仅限于上述常见情形。)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我们整理了市场上针对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表述(详见上表)。凡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请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浙江食药监管

首页|
关于协会|
新闻动态|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知识园地|
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会员天地|
党建清廉|
协会相册|
联系我们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小程序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公众号

Tel:0571-86468953
Email:zjyybz@126.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2号楼107室

浙江省药品食品包装药用辅料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11029118号-3